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偉易達的方針
偉易達集團
企業管治及風險管理
有關集團企業管治的詳情,請參閱二零一五年年報內企業管治報告
。
多年來,偉易達制定了全面的管理
架構。我們持續改善公司的政策和
程序,確保集團的企業管治架構符
合同業之最佳實務及全球趨勢。而
實現這些目標需要落實廣泛而深入
的管治架構和風險管理流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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偉易達集團於百慕達註冊成立,其
股份在聯交所上市。適用於本公司
之企業管治規則,為聯交所證券
上市規則附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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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載之企業管治
守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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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會(「董事會」)包括本公司三位
執行董事(「董事」)及四位獨立非
執行董事。董事個人資料載於二零
一五年年報第三十八頁的「董事個人
資料」。董事會專注於制定商業策略
與政策以及監控措施。所有影響公
司整體策略性政策、財務及股東之
事宜,均交由董事會審議,包括但
不限於商議業務計劃、風險管理、
內部監控、中期及全年業績公告、
股息政策、周年財政預算、重要的
企業活動,如重大的收購與出售,
以及關連交易。
董事會轄下成立審核委員會、提名
委員會、薪酬委員會,以及風險管
理及可持續發展委員會,並具備界
定之職權範圍,其內容不比企業管
治守則規定寛鬆,以協助及支持董
事會履行其管治及其他責任,尤其
是財務報告及信息披露、內部監控
及風險管理、董事會組成,以及董
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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•
協助董事會履行對財
務匯報、風險管理、
企業管治職能,以及
評估內部監控及審計
程序方面的監督責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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•
檢討並向董事會建議
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
人員薪酬的所有元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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•
監察及檢討本集團風
險管理及可持續發展
的策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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•
檢討董事會的架構、
人數及成員多元化
•
甄選及提名董事人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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